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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东院长在全省中级法院院长会议上的讲话

(2008年7月12日)
 

 

 

 这次会议,我们原原本本地学习了周永康同志和王胜俊院长在全国政法系统专题研讨班和全国高级法院院长会议上的重要讲话,对全省法院开展“迎奥运保稳定促和谐涉诉信访大化解大下访”活动进行了安排部署,各中级法院院长都作了发言,以周永康同志和王胜俊院长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交流了上半年工作情况,谈了下一步的工作思路和打算。按照中央、省委和最高法院的精神和要求,结合当前实际和大家所谈的情况,我再强调几点意见。
一、按照牢固树立“三个至上”指导思想的要求,深入推进全省法院“大学习、大讨论”活动

不久前,中央政法委举办的全国政法系统专题研讨班,是为统一对政法工作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的认识,做好新时期政法工作采取的一项重大举措。周永康同志的重要讲话,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和胡锦涛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围绕“坚定不移地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捍卫者”的主题,就政法工作的政治方向、职责定位、指导原则、主要任务等提出了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具有很强的政治性、思想性、理论性,是我们做好新时期政法工作的指导性文件。全国高级法院院长会议是贯彻落实全国政法系统专题研讨班精神的重要会议,王胜俊院长的讲话,深刻分析了当前人民法院工作面临的形势与任务,提出人民法院工作要做到“六个始终坚持”、“六个确保”,集中体现了最高人民法院新一届党组的工作思路、工作部署和工作要求。全省法院一定要把传达学习贯彻周永康同志和王胜俊院长重要讲话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一项重要任务,抓紧抓实,真正用以统一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贯彻落实全国政法系统专题研讨班和全国高级法院院长会议精神,首要的是把正在进行的“大学习、大讨论”活动不断推向深入,这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 全省法院的重大政治任务。第一,要紧紧抓住加强思想政治建设这个根本。“大学习、大讨论”活动的主要任务是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加强思想政治建设的核心,是牢固树立“三个至上”的司法指导思想。全省法院一定要结合法院工作实际,切实解决思想认识问题。要根据不同对象,增强学习讨论的针对性,以取得实实在在的学习效果。对法院领导干部,要深入进行马克思主义法律观教育,提高思想和理论水平,增强他们做好工作的原则性、系统性、预见性和创造性;对法官干警,要着重进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引导他们牢固树立“三个至上”的指导思想,切实做好本职工作。第二,要有计划地抓好学习讨论。中央政法委已经决定将“大学习、大讨论”活动延期到明年上半年,最高法院和省委政法委也对“大学习、大讨论”活动作了进一步安排部署,全省法院要尽快对活动方案作出相应调整,丰富内容,细化安排,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活动深入开展。近期,省法院将对全省法院开展活动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希望大家做好迎接检查的准备。第三,要坚持从实际出发,切实增强学习讨论的针对性。学习讨论是为了解决思想上、作风上、能力上存在的问题,因此,决不能就学习讲学习,就研讨抓研讨。无论是学习、研讨、培训,还是理论宣讲、典型教育,都要针对法院队伍的思想、工作实际,尤其是存在的突出问题,要有自己的特点、亮点,真正做到缺什么、补什么,确保收到 “坚定政治方向,强化社会责任,提高队伍素质,推进各项工作”四个方面的效果。第四,措施要具体,形式要多样。学习胡锦涛总书记、周永康同志和王胜俊院长的讲话,要原原本本地学,要有学习计划、学习重点,有具体要求。否则,就会笼而统之,不切实际,难以取得实效。要采取集中教育培训、专题研讨、议案析理等多种形式,开展学习讨论。

二、按照努力开创全省法院工作新局面的要求,进一步深化对“四个一流”目标和“五项工作措施”的认识

年初,省法院党组在广泛深入调研、认真分析新形势、新任务的基础上,向全省法院提出了“建一流班子、带一流队伍、树一流作风、创一流业绩”的工作目标,提出围绕目标“抓学习、抓调研、抓落实、抓管理、抓廉政”的“五项工作措施”。这是为建设西部强省提供有力司法保障的必然要求,是全省法院适应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推动法院工作和建设进入新阶段的必然要求。“四个一流”目标、“五项工作措施”得到了全省各级法院的认同和积极响应,也得到了最高法院、省委领导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人民群众的肯定。全省法院要进一步增强比、学、赶、超的紧迫感,进一步提高贯彻落实的自觉性,努力开创工作新局面。

在实现“四个一流”目标中,建一流班子,就是要建设政治上清醒、坚定,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持正确政治方向的法院领导班子;建设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善于广泛吸收群众意见,勇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能够团结共事,作出科学决策的法院领导班子;建设能够做学习的表率、工作的表率、廉政建设的表率的法院领导班子。带一流队伍,就是要带出一支政治坚定,党靠得住、人民群众信得过的法院队伍;带出一支业务精通,司法能力强,能够实现定分止争、案结事了、息诉罢访的法院队伍;带出一支纪律严明、遵纪守法、令行禁止的法院队伍。树一流作风,就是要树立起亲民、为民、便民、护民、利民的司法作风;树立起求真务实、真抓实干、务求实效的司法作风;树立起清正廉洁、一尘不染的司法作风。创一流业绩,就是要创造出确保公正司法,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司法业绩;创造出坚持高效司法,在最短时间内维护好、实现好群众利益的司法业绩;创造出努力和谐司法,通过法院工作保障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司法业绩。总之,要通过实现“四个一流”目标,使全省法院的审判、执行工作水平显著提高,使人民群众对全省法院工作的满意率显著提高,使全省法院各项工作跨入全国法院的先进行列。

在落实“五项工作措施”中,抓学习,要体现在努力提高队伍整体素质上。要坚持良好的学风,把学习法学理论、业务知识与学习政治理论有机结合起来,做到既熟练掌握法律精神和原则,又准确把握、坚决执行党的方针政策,还要研究国情、省情和当地的善良风俗,学会运用法律精神和政治智慧处理司法问题,实现两个效果的统一。要把增强司法能力的着眼点放在向群众学习、向社会学习、在审判实践中学习、上下级法院之间相互学习上,在思考研究总结中提高能力,增长才干。努力培养专家型、复合型、实践型人才。要坚持硬件、软件“两手转”。各级法院必须实实在在地制定规划,加大教育培训力度。今年内,全省三级法院全部要建起图书馆或图书资料室,为法官干警创造良好的学习条件和环境。抓调研,要体现在准确把握推进法院工作的主动权上。要把调查研究作为一切司法决策的基础和法院领导干部的基本功,把每项决策和工作部署都建立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提高决策的针对性、前瞻性和科学性。调查研究一定要深入实际、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要通过调查研究,了解群众司法需求,认识和把握司法规律,总结经验教训,切实改进工作;通过调查研究,认识和把握社情民意,集中群众智慧,寻求稳妥的工作方法,实现定纷止争、案结事了。评价调研工作,既要看数量,更要看质量,关键要看调研陈果的转化和应用,使调研工作真正成为服务领导决策、服务审判和执行实践、服务司法改革、服务队伍建设的重要推动力。抓落实,要体现在确保各项工作部署落实到位上。要大力弘扬求真务实、严谨细致的工作作风。决策作出后,必须要有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和督办反馈机制。对每一项决策部署都要明确完成的工作标准和时限要求,实行跟踪督办,做到决策必须执行,执行必须见效。要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下决心、下力气改进会风、文风,减少会议、文件,不开不解决问题的会,不讲不解决问题的话,不发不解决问题的文件。抓管理,要体现在实现法院管理制度化、规范化上。要通过建立和完善制度,努力实现司法审判管理、司法人事管理和司法行政管理工作的系统化、规范化。在“案”的管理上,突出抓案件评查、案件质量效率评估、审判流程管理,落实从领导干部到普通法官干警的审判责任,促进“公正、效率、效果”的统一。在“人”的管理上,突出抓目标责任考核,科学评价干部政绩、促进作风转变和工作落实。在“事”的管理上,突出抓经费保障机制完善、人民法庭建设、中央财政专款补助的分配和使用、国有资产管理、法院内部采购招标管理等重大事项,努力改善司法条件,提高保障水平。抓廉政,要体现在促进公正、廉洁、文明、高效司法上。要坚持教育、制度并重,不断完善惩治和预防相结合的惩防体系建设。抓“四不为”机制建设,关键要在“不能为”上下功夫,防患于未然。要完善公开审判、公开执行、信访举报等制度,建立廉政监督员制度,设立公开举报电话、举报信箱、举报电子邮箱,及时受理违纪违法案件,并认真查处,让审判权、执行权在阳光下运行。要加大查办案件的力度,研究具体措施,切实解决有问题发现不了,发现问题查处不力、追究责任不到位的问题。要坚持不懈地抓廉政教育,通过丰富多样的形式,教育、警示法官干警廉洁司法,做到警钟长鸣。

三、按照司法为民宗旨要求,坚持党的群众路线,不断改进司法作风

坚持群众路线,是我们党的一大法宝。实践证明,人民法院要真正做到司法为民,实现公正、高效、廉洁、和谐司法,就必须时刻把人民群众的呼声作为加强和改进工作的信号,把人民群众的需要作为加强和改进工作的重点,把人民群众的满意作为加强和改进工作的标准。

(一)要把群众路线、群众观点的教育贯穿于队伍思想政治建设的始终。司法为民是人民法院一切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是法院工作的最高价值追求。全省法院在“大学习、大讨论”活动中,一定要对法官干警开展司法工作人民性的专题教育,切实解决“为谁司法、为谁服务”这一根本问题,真正做到在审判理念上更加为民、诉讼程序上更加便民、裁判结果上更加护民;真正树立起审判、执行工作就是为人民服务的观念。

(二)要把提高做群众工作的能力作为司法能力建设的重点。人民法院的服务对象是人民群众,重要职责是化解矛盾纠纷,法官不仅要具备法律智慧,还要培养政治智慧;不仅要严格依法办案,更要做到“案结事了”;既要解开当事人之间的“法结”,又解开当事人之间的“心结”。增强群众观念、坚持群众路线,是法官政治智慧的重要内容,增强做群众工作的能力,是法官司法能力的重要组成部分。新形势下,我们必须悉心研究和把握群众心理、社会心态、舆论导向,特别要增强做好特殊状态下群众工作的能力。要做到既通法理,又通情理;既会说法言法语,也会说群众语言,特别是能够把法言法语变成群众听得懂的群众语言,以拉近距离,增进理解,取得信任。全省法院即将开展“迎奥运保稳定促和谐涉诉信访大化解大下访”活动,各级法院要将这次活动作为一次锻炼法官干警,特别是锻炼青年法官干警的好机会,让同志们到群众中去,与群众沟通,增强做好群众工作的能力。

(三)要建立通畅的了解、征求群众意见的工作渠道。一是要进一步加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工作。要经常召开社会各界人士座谈会、新闻记者座谈会、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座谈会,走访代表、委员,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会各界人士旁听案件审理,诚心诚意听取意见。今年下半年,要在全省开展一次走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活动。二是要实行各级法院班子成员尤其是“一把手”带头深入乡村社区下访调研活动。要自觉与基层同志交朋友,与普通群众交朋友,与英雄模范交朋友,通过深入农村、社区、学校、工厂、部队,了解社情民意,面对面直接听取普通群众的意见和建议,找准法院工作的着力点。三是要坚持民主决策。制定在辖区法院执行的规范性文件,要征求本院各部门和下级法院法官干警的意见、建议;出台面向社会、接受监督的规章制度,要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并进行公示。四是要把办理群众来信来访、申诉和申请再审案件,当作查找问题、汲取教训、改进工作的重要过程,通过解剖麻雀,举一反三,解决一些法官司法理念偏颇、司法行为不规范、司法作风不好等典型性问题。五是要尝试通过互联网和法院局域网,建立通畅、简便、有效的渠道,及时了解、掌握群众和基层法官干警的意见和建议。六是要进一步推进审务公开。各级法院要通过设立宣传栏、公告牌、电子屏幕等多种形式,向群众公告立案条件、诉讼需知、诉讼风险、诉讼费标准、案件审理和执行流程等事项;强化和规范对当事人依法告知义务,建立案件办理情况查询机制,方便当事人了解案件进展信息、查阅裁判文书,积极推行通过互联网等新型平台公开审判信息,完善执行案件信息网上查询制度;依法、及时公布案件开庭信息,方便群众旁听,对群众关注、社会影响大的案件,要有计划地组织安排群众旁听。

(四)要继承和发扬马锡五审判方式。深入实地,调查研究,实事求是地了解案情;依靠群众、教育群众,尊重群众意见;方便群众诉讼,手续简便,不拘形式,是马锡五审判方式的显著特点和精神实质。我省作为马锡五审判方式的发源地,更有责任继承和发扬“马锡五审判方式”,并结合新的实践与时俱进。近期,省法院将制定下发《关于开展审判工作“进农村、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进军营”活动的意见》和《邀请公民旁听案件听取意见的若干规定》,全省法院要结合实际认真落实。要改变仅仅把群众当作普法、教育对象的做法,把群众路线的工作方法运用到审判工作中,将建立、完善由人民群众评议司法工作的机制,在就地开庭审理案件后,请旁听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群众发表评议意见,把他们的意见记入笔录,作为裁判的重要参考,使裁判结果得到群众理解、认同和支持,依靠群众实现司法公正。年底前,各级法院要争取邀请辖区内的各级、各界人大代表都参加一次旁听开庭、评议案件活动。各级法院要进一步加大公开审判和巡回办案、就地审理的力度,根据各自实际,对巡回、就地审判案件的范围、每年开庭的数量、就地审理的规范进一步明确;基层法院要继续扩大适用简易程序审判案件的范围;在就地审理的同时,积极开展法律咨询服务和征求群众意见活动。要继续抓好节假日值班、电话预约立案、上门立案、指导群众诉讼等工作,坚持和完善假日法庭、农忙晚间法庭、车载流动法庭和速裁法庭等便民、利民措施。

四、按照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不断更新司法理念,切实履行司法职责

(一)要全面正确地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一是必须实行区别对待,在“相济”上下功夫。要继续突出打击的重点,始终把矛头对准对那些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犯罪、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爆炸、杀人、抢劫、绑架等暴力犯罪,严重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的抢夺、盗窃等多发性犯罪,以及集团犯罪的首要分子、惯犯、累犯和缓刑、假释期间重新犯罪等。二是必须注重社会效果。要把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放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这个大目标中来把握,将政策的基本精神和要求体现到刑事审判的每一起案件、每一个环节中。三是必须推进相关制度的建立和完善。要建立和完善案例指导制度,发挥典型案例在统一法律适用标准、指导下级法院审判方面的作用。继续完善被告人认罪案件简化审改革、建立健全财产刑执行工作机制,更加有效地发挥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功能与作用。四是要进一步完善未年人犯罪审理方式和执行方式。未成年被告人是执行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中从宽的对象,要建立健全符合未成年人生理和心理特点的审理机制,寓教于审,惩教结合,真正达到“教育、感化、挽救”的目的,使其早日回归社会。

(二)要积极贯彻调解优先的原则,化解矛盾纠纷。一要充分认识调解工作在及时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方面的重要作用。二要努力增强法官的调解工作能力,不断提高调解工作水平。三要坚持以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为切入点,努力实现人民调解、行政调解与司法调解的良性互动。基层法院及人民法庭可以设立“人民调解工作室”,探索实行简单民事案件先行调解和委托社会力量协助调解,为多种调解主体搭建沟通、联系、协调、培训的平台,动员社会力量,形成调解工作合力。

(三)认真履行司法职责,勇于担起社会责任。全省法院在承担司法责任的同时,必须勇于承担起社会责任。要正确理解程序公正与实体公正的关系,防止片面追求程序正义而“机械司法”、“一判了之”,最终损害当事人合法权益,危害群众盼望的公平正义,影响社会稳定、和谐。群众利益无小事,我们在工作中,一定要善待群众,深怀一颗敬畏之心、爱民之心,耐心听取群众诉求,理顺群众情绪,切实解决他们的实际困难和问题。

五、当前需要强调的几项工作

(一)要继续狠抓办案质量和效率的提高。全省法院必须进一步增强紧迫感,加快办案速度,大幅度提高结案率,各项工作要尽量往前赶。要采取措施,加大力度,从立案、审判、执行各个环节加快办案速度,从强调人均结案率入手,提高全院结案数量。近期,各级法院要开展一次民事案件、执行案件存案排查和清理活动,全力避免形成年底突击结案的现象,努力促进全年收结案的良性循环。在提高办案效率的同时,要确保办案质量。要在全省基层法院开展零上访案件活动,并把这项活动作为检验各级法院办案质量的重要举措切实抓好,进一步促进全省法院“三降低一提高”指标的完成。

(二)要组织开展好全省法院“迎奥运保稳定促和谐涉诉信访大化解大下访”活动。省法院决定,从7月15日开始到11月底,在全省法院开展“迎奥运保稳定促和谐涉诉信访大化解大下访”活动。这项活动省委十分重视。全省各级法院一定要从思想上高度重视,院长、庭长、审判长要亲自参加下访工作组,进行接访;要把这项活动与各地开展的“县委书记大接访”活动有机衔接起来,依靠党委领导和支持,发挥整体合力,确保取得实效。

(三)关于灾后重建工作。对受灾法院的恢复重建工作不能放松。省法院有关部门要研究制定出具体方案,做到有时段安排、有验收标准、有督促检查。宝鸡、汉中等受灾的中级法院也要拿出计划,积极主动地做工作,对自身和辖区法院的恢复重建工作抓紧抓好。全省法院要发扬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精神,一如既往地加强对受灾法院的支持、帮助,使灾区法院早日有一个良好的工作条件,以便更好地履行职责。

(根据讲话原文作了删节—编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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